为党旗增辉:用法律守望正义 以爱心传递温情——记优秀共产党员、法学院李俊刚老师
作者:成方哲 来源:党委宣传部 日期时间:2016-5-19 9:53:52

 

“法者,国家之经纬,社会之规范。”我校法学院以“传承人文,守望正义”为理念,为社会各界输送了大批优秀、过硬的法律人才。其中,法学院创建的“法律诊所”扎根哈尔滨市社区,为广大居民排忧解难,解决民众法律问题,勇于担当重任,出色地完成了它作为教学组织和法律援助机构的繁重任务。“法律诊所”的负责人就是法学院李俊刚老师,他同时也是我校法律服务中心的负责人。

2009年“法律诊所”成立以来,李老师悉心研究诊所法律教育,无论酷暑还是严寒,他都要带领法学院的学生深入到小区、广场为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进行法律义务咨询,提供法律援助。此举不但磨练了学生的坚强意志,还为学生的就业增强了竞争力,也为社会公益事业贡献了自己一份微薄之力,努力将学生培养成为德才兼备的卓越法律人才。与其说这是一种教育形式,不如说这是一种爱的传递!

在过去的六年间,李俊刚不知牺牲了多少个人时间,指导学生会见当事人、撰写诉状、调查取证、开庭辩论、举证质证。截至今日,经过他亲自指导的“法律诊所”学员处理的真实案件49起,每一起案件的背后他都付出了艰辛的汗水。从他代理的案件过程中,我们能够感受到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一个普通的共产党员,一个爱学生、体恤弱势群体、秉承正义的心灵。

早在2011年,哈西街道办事处的朱惠玉老人,其丈夫被杀害,当时朱惠玉老人的情绪十分不稳定,并且屡次上访,并宣称没有结果便以死相逼。得知消息后,“法律诊所”从情、法、理三个方面提供了法律帮助,“法律诊所”的李俊刚老师和学生两人亲自为其代理案件,全天候与朱惠玉老人进行耐心地讲解和心理沟通。终于说服了老人通过诉讼的方式获得死亡赔偿金4万余元。后来该案件被《方圆之间》制作成专题片,名字叫《小诊所,大作为》,并于2012118-10日连续3天在哈尔滨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播放。

同年,哈西街道办事处工力所低保户徐鹏因眼疾,丧失工作能力,于20105月中旬,得知自己还有一笔补助金未领,于是,他到其原工作单位留守办了解,所谓未领的工资是其单位原黑龙江省汽车贸易公司曾在2008年发放给徐鹏的一笔解欠补助款,共5481元,已由被告徐航于20087月代为领取,有被告徐航签字的收据为证,此前被告的领取补助款的行为未获得原告的授权,事后被告也未将领取补助款一事告于原告。

原告得知此事后,先后3次要求徐航归还补助款,均遭到拒绝。“法律诊所”从社区得到消息后受理了此案,李俊刚老师带领2009级学生董洪菲、许志辉和徐婷婷先后代理此案。案件受理后,“法律诊所”的学生走访了社区、原告单位以及相关证人,获取了第一手证据资料,并与对方当事人调解两次,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最后只能向香坊区法院提出了起诉,此案于2012323日开庭,开庭通知书下来了,当时正处在寒假,家住在哈市的学生董洪菲和许志辉带着徐鹏到了西区一号教学楼里,与在那等候的李俊刚老师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详谈。最后,经过师生的不懈努力,徐鹏获赔5400元。得到判决书的那一刻,学生们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之中。几天后,徐鹏借用邻居家的手机给李俊刚打电话说:“李老师就是我的救命恩人,我这一辈子也不能忘记。打心眼儿里感谢你和孩子们为我跑东跑西。我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我就是个粗人,但这辈子都感谢你们为我所做的一切!”

香坊区残疾人杨中德是一级盲人,身体活动十分不便,“法律诊所”接到求助之后为他提供了帮助,为其房产公证的事宜,当时还没有任何教学经费,李老师和学生每次都是自费打车接送杨中德,在残联、公证处、所属单位以及当事人家属之间几乎奔波了几十趟,事成之后,杨中德老人感激万分。

受害人李丹霞在哈尔滨市东东浴池拔火罐时,被工作人员烫伤,由于家庭贫困,“法律诊所”由南岗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李俊刚为其提供了法律援助,同时法学院2010级赵桂同学作为公民代理人与李老师共同办理此案。经过三次艰苦的谈判,两次开庭,多次调查取证,最终李丹霞顺利拿到了侵害方的5500元赔偿款。

   2013年,李俊刚接到了一位名叫才秋叶当事人的法律援助请求。这是一起申诉案件,当事人才秋叶的未成年儿子朱博健与同学贾冬玥打羽毛球时,与从外回来的同学母亲赵堂兰发生口角,后者称申诉人朱博健殴打她,并致伤送往医大二院救治,被申诉人要求赔偿,要求赔偿包括医药医疗费用10616元,然而事实是申诉人朱博健并未殴打被申诉人赵堂兰,一审法院判决才秋叶及儿子败诉,并扣划了其养老保险金2000元。经过李俊刚老师的启发,“法律诊所”的同学通过调查证据,查找法律依据,理顺逻辑思路,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并发现了法院的一些错误做法。经过认真调查和缜密的思考,该案终于在2013118日开庭审理。在法庭上,连法官也惊讶于学生们的出色表现,投来赞许的眼光,和预想的一样,案件胜诉了。才秋叶带来了一些水果到“法律诊所”,感谢李俊刚和同学们,但李老师婉言谢绝了。才秋叶热泪盈眶地说,她并不是很在意这个案件的赔偿费用,但儿子还是未成年人,经历了这件事后,在学校里现在已经判若两人,对孩子今后的人生产生的巨大影响可想而知。现在终于翻案了,孩子的未来充满光明,这都是“法律诊所”的功劳,自己真不知道怎么感谢才好!

像这样的故事比比皆是,这些事情虽小,但对于被他们救助的社会弱者却是大事;对于学生树立正义之感,保持社会责任心则是一件育人之大事。在“法律诊所”课堂上,每次李老师安排的最后一节课都叫做“正义的激发”,他把每名学生比做一颗坚守正义并传播正义的南瓜籽,在学校里通过为弱势群体代理案件,了解社区居民的真实生存情况,树立保护弱者的法律正义感,不为现实的诱惑所动。当大家走向社会时,将以同样的正义之情投入的法律职业中,这将是一件多么有意义的事情啊!

提起“法律诊所”近几年来的发展,李老师如数家珍,“法律诊所”在2012年取得了长足进步,尤其是2012年“法律诊所”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电子化管理,学生提供法律咨询近300件,学生到公检法律所社区实习率达到80%,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学生代理案件的数量由2011年的4件增加到目前的50余件。在代理案件中,学生以小组为单元围绕所代理的案件进行文书制作、立案、调查取证、调解、谈判、出庭、执行等各种活动,学生在这些活动中得到了充分锻炼。法律诊所建立了详细的教师指导规范,每个案件形成了三到四次直接指导和若干次间接指导的制度,指导体现了以学生为主体的原则,以此最大地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学生的评估主要分学生自主评估和教师综合评估两方面,尽量形成学生量化评估的规范体系。目前,“法律诊所”在教学管理、实案代理、区校合作、社区实践、社会评价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大的发展,2010级有93名学员顺利通过了“法律诊所”课程,而2008级“法律诊所”结业的30名学员也均找到了自己理想的工作,“法律诊所”仍要对其进行工作后的跟踪,以进一步加强学生实践能力、职业伦理与正义道德感的培养。

李老师介绍说,“法律诊所”在切实为社区百姓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出力的同时,也逐渐成为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的理想选择,并有利于培养学生法律职业道德。“法律诊所”在实践性教学中也带来很大的启示,它促进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相结合,能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使学生完成角色转变,让学生处于主角位置。书到用时方恨少,学生们在法律诊所的实践中切实感受到自身存在的不足与知识的匮乏,积极弥补差距,变要我学我要学,在理论中求解,在实践中求知,最大限度地调动起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达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如今,在李俊刚的不断完善下,“法律诊所”已经深得社区居民喜爱,因其结构科学、组织灵活、功能合理、人员精干、优势独特,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群众对“法律诊所”也越来越认可和信赖。

李俊刚自2010年以来,代理各类民事案件50余件,其中典型案件如张利君诉黑龙江省地质勘查七○二队人身伤害案件、苏武牧羊有限责任公司诉王牌貂裘皮城租赁合同纠纷、王伟诉孙守军人身伤害赔偿纠纷、东北农业大学诉顺时针软件开发学校租赁合同纠纷、曹业建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纠纷等。

正因为不求回报的坚持付出,李俊刚和“法律诊所”的事迹先后被《生活报》、《哈尔滨日报》、《法制日报》等媒体报道,被黑龙江电视台《方圆之间》、《民主与法制》、央视《一线》等栏目报道。他本人也当选为黑龙江省法学会第七届代表大会代表委员,哈尔滨市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哈尔滨市医学研究会理事。先后获得过哈尔滨市2011-2012年度法律诊所优秀工作者,2013年度省法学会法律诊所优秀法学专家,2014-2015哈尔滨市法学会优秀法学、法律工作者等多项荣誉称号。

正如李俊刚所说,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能够履行一名党员的神圣职责,尽一个党员的应尽义务;为社会守望正义,为学生指引人生的方向,此生无憾!保持本心,不为名利所动,为教育事业付出,这才应该是一名共产党员的真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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