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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和理工小区停止收取楼梯间分摊供热面积费用的说明
作者:佚名    来源:教师公寓项目建设指挥部    日期时间:2017-10-31 10:52:09     点击:456

各位嘉和理工业主: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需要和节能要求,居民住宅进户后第一年楼梯间需供热,第二年可申请停热。按照相关供热条例,2016年底嘉和理工小区进户前,指挥部垫付了小区2016-2017年度供热费预交款(包括楼梯间分摊供热面积的费用)。

日前,经过与威立雅(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积极协商,双方已就楼梯间停止供暖事宜达成一致,自今年起威立雅(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不再收取业主分摊的楼梯间供热面积费用。

自今年起,由业主与威立雅(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单独签署供热合同,并自行缴费。

 

 

哈尔滨理工大学教师公寓项目建设指挥部

201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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